裁员的小套路

|  阅读量 | 分类: 负能量 | 作者: 杰哥-松松编辑 | 时间:2019年04月10日 09:34

最近大公司裁员挺多的,说几个常见坑人套路。

公司一般先让HR和颜悦色的和你谈,公司效益不好,要裁人然后发一个《劳动合同终止意见书》,然后写一个公司的意见是赔偿劳动者多少钱。

这个金额往往是明确低于法定赔偿标准的,劳动者多半是很难接受的,会提出N+1或者2N的赔偿要求。

此时HR会和劳动者说,要么你先签字,签字仅仅表示你收到这份文书,不代表你同意这个金额。

有些劳动者真相信,就签字了,这一旦签字,签字代表收到文书还是认同文书的内容,简直太考验律师的法律水平了。

如果劳动者不肯签字,那人事也会和劳动者说,你既然不肯签字,就在这意见书上写,不同意该方案,然后签字确认,当然你也可以写一个你认为的赔偿标准。

这个劳动者一般都会签,然后劳动者自己计算了一个赔偿标准写了上去。

签好之后人事就和劳动者说,既然你不同意公司的方案,大家也没发谈,你的金额我需要和老板签字确认,工作是无法继续下去了,然后收走门卡,电脑等物品,再和劳动者说你明天不用上班了,三天之后我告诉你公司的最后决定,这三天你就在家等消息吧。

如果劳动者明天真不去上班,因为此时劳动关系还在,合同并未到期,三天不去就是连续三天旷工,等三天之后去了公司,公司就立刻以旷工为由开除员工。

还有一类公司的操作方法更妖,对员工说公司确实要裁员,也愿意给大家法定的N+1补偿,劳动关系持续到月底,给大家多交一个月社保,这个月工资照发,同时鼓励员工去找工作无需请假。

公司为了让劳动者放心,还签了一个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赔偿金额写清楚,合同终止日期放在月底。

这一个月内,很多员工就不注意了,去面试也不请假打报告,就直接不去上班,忘记了这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等到了月底,公司认为虽然签定了协商一致的赔偿协议,但协议里也写了若发现员工在职期间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比如事后审计发现商业贿赂,公司可不发放补偿金。

你现在连续旷工多天,肯定是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所以公司不赔钱。

如果有劳动者真的照样去公司天天打卡,公司不也担心,反正工位和电脑也没了,你要坐着就坐着,其他同事也怕裁员,不敢和你多说话,同时你坐的地方是公共区域,有探头,公司会安排你做一些西西弗斯的无聊工作,比如一大堆文件扫描成PDF,然后探头一直盯着你,如果看手机时间多了,会一张一张警告单来的,看你能坚持多长时间。

过去很多劳动案子的特点是土老板基本不懂法,也不肯出钱找律师,劳动者自学法律对付土老板那时绰绰有余,很多劳动者真有用双倍工资碰瓷土老板的。

但大厂一旦效益不好,老板又比较狠心,大厂劳动法这块找的都是中国顶级的律师,也就他们出的起这钱,比如通过规章制度设计一条“加班需要申请,必需公司确认才能视为加班”这就让996永远得不到加班费。

劳动者靠百度自学法律知识,一旦遇到实操往往经验不足,很难赢那些劳动法专家设计出来的套路。同时脑力无产者也没农民工的血勇之气和老乡团结,还能咋样?

提醒下,如果遇到公司裁员,切记带好录音笔去谈判,遇到裁员苗头提前咨询律师。

@上海滩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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