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中国网站须将域名转移至境内

|  阅读量 | 分类: 微新闻 | 作者: DNSAdmin | 时间:2016年03月28日 14:44

据@DNS ADMIN爆料:工信部更新域名管理规定。大意是中国网站须将域名转移至境内。规定太长了,我就列出了重点。

2016年3月25日,酝酿多年的《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修订浮出水面,工信部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首次要求不得为境外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管理的域名提供境内网络接入服务。

其中,原先针对CN后缀的实名验证规定,扩大到境内所有域名注册商可以进行代理注册的所有后缀,包括其他国别域名,也必须进行身份证实名认证后才允许激活。

被要求进行clientHold的域名,不得将域名转让他人;如果域名持有人放弃域名,境内注册商将必须接管此域名的续费,不得删除。

在中国大陆进行备案的域名,必须在中国大陆注册;在中国大陆境外注册的域名,禁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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