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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某个营销群里,一位“营销大师”又拿“如何把梳子卖给和尚”这个烂梗,来兜售自己的破理论。我真没想到,十年前已经被用烂的破梗,现在还有市场,关键是下面竟然还有人捧臭脚。
唉....知识付费时代,真是各路戏精,都来演营销大师骗钱了。
虽然已经有很多人吐槽了,包括马云爸爸都说过:“曾经有一个培训师给他的员工讲,如何将梳子卖给和尚,我一听说就把培训师给开了。”马云把这个培训师开除,更多的是因为这种洗脑式的课程,违背了阿里的价值观。
而我今天要吐槽的是,这个“梳子卖和尚”梗有多烂,顺手也论证一下这些大师有多不专业。
首先,这个故事案例,给推销人员打打鸡血还可以,但硬说他是“营销”思维,那就有点无知了。
管理学权威德鲁克说过:营销的目的就是要使推销成为多余。营销的目的在于深刻地认识和了解顾客,使产品适合它们的需要,从而形成产品的自我销售。
也就是说:
一个正常的商业模式,是在产品诞生之前,就要确定目标用户,然后根据目标用户的需求,确定商品的功能设计、价格、渠道等方面。
营销要做到产品之前。而这个案例,先确定产品再确定用户,怕是清朝才有的商业模式吧。
好,我们这次不细聊营销与销售的关系,先来看看这个案例给出的标准答案:“让寺庙中的高僧,为梳子开光,取名为“积善梳”“平安梳”什么的,然后卖给前来的香客。”
这个答案看起来还不错,十分机智,但也就是骗骗非专业人士。这是把梳子和尚了吗?这只是让和尚做了分销商而已。最后的购买者,还是长着头发的俗人。
如果这也算把梳子买给和尚,那么桌椅板凳、袜子鞋垫儿什么的,也可以让和尚开开光卖给香客。所以这个“标准答案”是站不住脚的。
另外,即使销售人员真的可以靠洗脑营销,把梳子买给和尚,在营销策略上也是存在严重失误的。因为和尚群体本来就是一个小众的群体,而这个群体中能买梳子的又是少数。所以这个市场是个超级细分市场。
稍微具备市场营销学知识的人,应该都知道,细分市场想要成立的话,必须包含五个要素,缺一不可:规模性、可进入性、可衡量性、差异性、相对稳定性。
这个案例,在“可进入性”上,算是勉强解决了。
但是这个超级细分市场,由于太细分,规模性上根本不能成立,也就是说即使针对这个市场的营销成功了,并且占据了这个细分市场的大部分,也不能盈利多少。通俗点说,就是这个市场太小,根本撑不起你付出的成本。
所以既然这样,为什么不找一个更加容易进入、更加具有规模性的市场,而偏要啃着一块硬骨头呢,有病吗?
除了营销策略上的失误,这个案例还显示出了战略素养上的不足。很多人会认为,战略上的失误,可以依靠战术努力去弥补,而不愿意费脑子去思考战略哪儿出问题了。就像打仗一样,战略失误的时候,有些“熊将”总是认为喊两声“兄弟们给我冲”,就可以扭转战局。
可是,单兵作战能力再强,也是无法弥补战略上的失误的。否则的话战场上那些以弱胜强的战例,就不会出现了。所以这个“商业案例”完全就是坑爹失败的案例。
按照惯例总结一下:
营销的目的:深刻地认识和了解顾客,使产品完全适合它们的需要,从而形成产品的自我销售。
细分市场五要素:规模性、可进入性、可衡量性、差异性、相对稳定性。
战略失误:战略失误很难靠战术动作来弥补。
商业案例学习:不要看胡编的故事,去学习真实案例,实在不行买本《哈佛商业评论》看看。
作者:极也 来源:梅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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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卢松松博客 QQ/微信:13340454
流传最广的坑爹营销案例,卖梳子给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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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通过抨击“**大师”用梳子卖和尚案例,来强调产品战略思维的重要性。
反复说这个故事是**学糟粕。但是这个故事的本意,本来就不是为了讲学术的,它限定了必须把梳子卖给和尚这一框架,作为一个难题,作为一个矛盾高度集中的标题,它已经成功**了故事的受众。并且,为了突出**思维的重要性,激发推销人的想象力,让人们看到动脑做事的潜力。我认为这则故事对大多数初入门的朋友来说,是有引导和激励作用的。很显然,这是一则入门级的**故事,从评论来看,作者和编写“梳子卖给和尚”的“**大师”们,在利用矛盾冲突,来**观众,从而达到推销自己观点的目的上,是并没有什么区别的。而且作者也成功了。
但故事之所以为人传,就是因为它1能实现目的2它津津有味,我认为做到这两点足矣。
最后,并非所有成功的老板,都是管理学、**学科班出生,市场变换,风云莫测。为什么**学老师自己不一定是大老板,你说呢?
我之前就听过很多类似的营销课
现在想想,全他妈的扯淡
你还得学
谁规定梳子只能梳头?
身上的毛多了是了,和尚没了头发,难免会有些“癖好”,卖梳子给和尚才是把用户的需求点完完全全考虑得当啊!
当时听了可能很好,过段时间就会发现其实并没有那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