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类似他们这样的小主播都被这样套路过,公司和网红签约的都不是劳务合同,而是类似于合作合同,并非雇佣关系,。只不过其他小主播发展起来大概10万就能解决此事,而这对夫妻却要60万,是有点太多了。
“买家”知道这是AI作画的,但一直强调要“全版权”,然后他们通过一个会计算“版权使用费”“版权转让费”的站子进行了“版权”的交易。AI作画就有了名正言顺的“版权”,我估计那个“买家”也是二手包赚差价,拿图和“版权证明”去骗一手甲方,价位大概还能再加一个零。
同样的侵权内容(已经删除),去年起诉过一次了,今年换了家公司(法人主体没变,公司核心名字没变),又换了家法院起诉,请问这样成立吗?总不能反复起诉,反复索赔吧?
话说,爱奇艺买了电视剧《老九门》的网络传播权,但其他平台的用户上传了大量《老九门》的影视片段来吸粉,而平台方呢睁只眼闭只眼,没有删除,所以爱奇艺直接把对方告了。被告赔偿爱奇艺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合理费用144200元。
近日PDD在一次直播中唱了《向天再借五百年》,被版权方起诉要求赔偿10万元。PDD是一位游戏主播,微博粉丝有771.4万。 后面PDD表示:自己并未想通过唱歌积累财富,愿意道歉并不会再唱了。 但版权方还没有接受道歉,正在协商中……
也就是说,你发的表情符号也是作为“呈堂证供”的依据了。普通人简单的交流总是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就连日常的微信表情包都不放过。这不以后微信表情符号也有可能成为“呈堂证供”,所以表情符号千万别乱用,容易为自己带来麻烦。
有一个站长,去年8月份域名到期未续费,但备案未注销。10月份被人抢注后,做了个电影网站,然后做了时间戳,直到今年2月份才解除备案绑定。而就是这个操作,让站长陷入了版权碰瓷的窘境!现在这名站长遇到了版权碰瓷,说他收到了法院传票,下个月开庭
恒哥过来找我,他很着急,他说,胖哥,阿里巴巴著作权被告怎么办?恒哥这个店铺是阿里巴巴的一个店铺。据他说诚信通到期之后,店铺就不做了,那店铺不做了,应该是商品还没有下架,商品还在上面,那么商品就直接被别人投诉了,恒哥是第一被告,个体工商户开店的。第二被告是阿里,这个人呢,把他跟阿里同时告上了广州互联网法院。
很多影视类博主都被腾讯起诉,目前已知的粉丝从几万到上千万都有,黄V到金V都包含,赔偿金额50w到100w不等。
提到盗版,其实我们每个做互联网的多多少少都用过,盗版的windows系统,盗版的软件。随着知识付费的兴起啊,我们看过的盗版课程也不再少数。在现如今版权越来越严格的时代,盗版课程还能不能做。其实大可放心,盗版课程在未来10年依旧能做得非常好。
前有“潼关肉夹馍”,后有深圳“人人乐”,这是网友对最近各种维权事件的调侃,但这句调侃反应出的却是很大一部分人在版权认知方面的极度缺乏。作为一个从2017年开始只做原创的人,我对某些部门的做法感到遗憾、更对部分国人在版权方面的畸形认知感到担忧,就以此文一吐为快吧!
作为普通人的我们应该客观的面对这个事实,从自身能力入手,不断完善自我能力,提升自我价值,不是只去做赚钱的事,而是做值钱的事才能走得更远。其实刷短视频作为一个饭后业余开拓眼界的工具,但是我认为短视频不应该成为我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要让自己提高主动思考问题的能力,多读纸质书。
而在刚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了《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也明确表示:短视频不得未经授权剪辑影视剧。
2019年360搜索推出了查字体版权功能,而最近360搜索推出图片版权查询神器:图查查,这是360联合了多家版权平台,提供的图片版权查询服务,还有40万+的免费版权图片可以使用。
最近几天自媒体界爆出一条重大新闻,有一个粉丝刚过千的抖音剪辑小号,被索赔100万,有网友传言,最终赔了20万。下面是网友分享的起诉状:
8月份的时候,我忽然收到一条北京互联网法院的短信,说我被字节跳动告了。字节跳动可是现如今的宇宙第一大厂,旗下有今日头条、抖音、西瓜视频等等多款国民级应用,我怎么得罪这家巨头了呢?收到法院通过EMS寄来的传票,才知道是因为这条微博。因为没有规避敏感词被告了。